篇一: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是一种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的反腐败、反犯罪、反侵略、反暴力、反腐敗行为,旨在及时查处有害社会的行为和现象,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一般来说,扫黑除恶工作包括司法机构部门的反腐败、反犯罪、反侵略、反暴力等工作,也包括党和政府部门对社会上有害行为实施监管工作,以及媒体、社会组织等公民社会组织也会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进行全面的查处和狙击有害社会行为。
扫黑除恶工作有几方面的重点内容,第一要查处腐败行为,严厉查处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内外勾结的贪污行为、利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第二要
纠正犯罪行为,破获安全、消防、卫生等重大犯罪案件,打击偷税、抢劫、抢夺等问题;第三处理暴力和侵害行为,及时处理违法暴力、恐吓、破坏社会治安、滋扰民众等问题;第四是处理贪污腐败行为,坚决反对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严厉查处虚假申报、违法掠夺等问题。
扫黑除恶工作也是一项社会治理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秉持求真、求实、求是的原则,不管大小案件、贪污腐败还是暴力恐吓,都要加大查处力度、打击力度,让社会充满正义感、安全感。
篇二: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建?完善扫?除恶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扫?除恶专项?争?2018年启动以来,打掉了??批?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涉恶犯罪分?,给?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是扫?除恶专项?争的收官之年,除了继续查办?案要案、深挖重?线索,再攻克?批难啃之案,更需要建?完善扫?除恶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创新完善?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制度之?铲除?恶势?滋??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作的核?价值追求,保障?民安居乐业是政法?作的根本?标。在扫?除恶专项?争中,政法机关应当磨利?中的正义之剑,始终坚持对?恶势?“零容忍”,以实际?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时着?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的现代化,推动扫?除恶专项?争取得全?胜利。中国绝不允许存在?恶势?活动的空间,也必将和?恶势?作最彻底?坚决的?争。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断根,以“打财断?”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个个?案相继告破、宣判,让所有?都能清晰地看到:扫?除恶就是要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快?割掉危害??的毒瘤,出重拳捣毁“关系?”“保护伞”,在深挖根治的同时,专项?争瞄准?业乱象的深层原因动真除患,为社会平安的长效长治奠定了坚实基础。党员?部要提?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党和政府要扎实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加?排查?度,加?打击?度。强化督导检查,形成传导压?。
篇三: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XX街道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工作机制
为防止出现反弹,结合以往治理的工作经验,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成立XX街道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总指挥:XX街道党工委书记组长:XX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XX街道党工委副书记XX街道办事处副主任XXXX派出所所长XXXX派出所所长成员:XX派出所、XX派出所、街道公共安全办、城管执法中队、交警一中队、四中队、社区二、工作目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各社区党组织得到进一步整顿,基层党组织建设环境明显改善;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率明显提升。
三、职责分工城市管理办、公共安全办、城管执法队等部门要结合自
身职能,加强重点行业监管,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等日常性工作机制,建立涉黑涉恶黑名单制度,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公共服务办要加快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勢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制度。
司法所要加强特殊人群的帮教管控,对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要落实监督管理、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失业、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城市管理办要排查收集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恶意竞标、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线索;党政综合办要排查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基层党建办、纪工委要加强基层组织常态化排查,深入发现把持基层、插手基层治理,垄断基层资源的涉黑线索,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
四、工作内容(一)深入开展线索排摸。健全线索滚动排查、备案抽查异地核查和专业研判等机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挖隐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党委政法委牵头及时梳理汇总各有关部门排查出的线索,对移交公安机关核查的线索定期跟踪督办。
(二)不断增强打击实效。健全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部位等黑恶势力易滋生环境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依法延伸打击涉枪爆、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案件中隐藏的黑恶犯罪,特别是黑恶势力介入的“套路贷”“校园贷”等网络敲诈勒索新型犯罪。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常态化教育机制,筑牢行政执法人员思想防线,坚守执法底线,杜绝“人情执法”,拒绝为黑恶勢力“织网撑伞”。健全区级行风政风社会监督机制,发挥“行风热线”等媒体栏目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充分激发调动干部队伍特别是政法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战斗力、凝聚力、政治免疫力,防止被黑恶势力拉拢侵蚀探索建立政法机关内部清理机制,坚决清除政法队伍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害群之马,对政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
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作用。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人员排查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人员常态化区级部门联审制度,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清除出去。
(六)常态化宣传各社区以及辖区单位要充分利用社区、小区宣传栏、公告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的思想走进千家万户,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长效型。
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是XX街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延续,街道各部门、相关社区和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长效机制工作的重要性,全力以赴,力求实效。
2、广泛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居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治乱意识。
3、严明纪律。参加常态化治理行动的人员要服从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安全稳定。
篇四: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有关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负责制度
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自身所分管的行业具体负责,同时要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道路水路运输和物流快递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及物流快递行业的黑恶势力;
5.在客运站、码头、货运站、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
行费的黑恶势力;
7.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8.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9.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三、宣传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1.持续宣传。各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不定期进行更新更换,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
2.广泛宣传。各单位每月要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管理制度
1.线索收集。各单位应当全面收集分管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
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各单位要指定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合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
4.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
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报告制度
1.各单位要在每月的8日、18日、28日,向市局报送线索移交报告和工作信息。
2.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暂未排查出线索的,实行零报告。
六、逐级谈话制度
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层层谈话活动。市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负责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七、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报送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报送。
2.档案资料保密。扫黑除恶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八、奖惩制度
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线索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专项斗争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
送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篇五: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扫黑除恶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
扫黑除恶是当前社会治安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建立长效机制,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和主动性。同时,要加强对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们知晓违法犯罪的后果和惩罚。
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扫黑除恶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同时,要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三,要加强技术支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扫黑除恶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同时,要加强对扫黑除恶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扫黑除恶的效率和精准度。
第四,要加强法律保障。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的法律制度,加强对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同时,要加强对扫黑除恶相关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保障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扫黑除恶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扫黑除恶相关群体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成为扫黑除恶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
建立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多方面的措施,才能够真正实现扫黑除恶的目标,让社会更加安定和谐。
篇六: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负责制度
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自身所分管的行业具体负责,同时要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道路水路运输和物流快递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及物流快递行业的黑恶势力;
5.在客运站、码头、货运站、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黑恶势力;
7.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8.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9.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三、宣传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1.持续宣传。各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不定期进行更新更换,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
2.广泛宣传。各单位每月要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管理制度
1.线索收集。各单位应当全面收集分管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
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各单位要指定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合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
4.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报告制度
1.各单位要在每月的8日、18日、28日,向市局报送线索移交报告和工作信息。
2.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暂未排查出线索的,实行零报告。
六、逐级谈话制度
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层层谈话活动。市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负责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七、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报送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报送。
2.档案资料保密。扫黑除恶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八、奖惩制度
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线索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专项斗争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篇七: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XX镇关于健全完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巩固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充分发挥各项制度作用,确保我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有序常态化运行,现将我镇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制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宣传工作制度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重点宣传扫黑除恶斗争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相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扫黑除恶斗争的成效和做法等内容。宣传要深入企业、院坝、农户家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自觉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通过多种宣传形式,从不同广度、深度突出宣传效果。各村(社区)悬挂宣传标语至少2幅,固定展板一个,有LED视频的单位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标语,镇上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有固定宣传展板,制作宣传标语2-5幅。
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或领导指示,统一思想认识,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对策措施,解决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的有关问题,遇到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也可以适时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推动解决扫黑除恶斗争中的日常工作问题。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对近期工作作小结,分析情况、明确重点、研究安排阶段性工作。
三、排查线索管理制度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坚持“持续扫黑除恶常态线索摸排”机制,每月多种举措,常态化开展全面的长效线索摸排。通过“民情户户通”深入到村(社区)、村民院坝及接访群众全面摸排“村霸”、“欺行霸市”、“干扰基层政权”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同时,镇政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举报箱,在举报箱上贴“扫黑除恶”标识及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举报属实的重大问题线索给予奖励。
四、按时信息报送制度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每月向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重大情况及时报送,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按要求向区扫黑除恶办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每半年向区扫黑除恶办汇报进展情况。各村(社区)、相关单位总结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经验做法、信息报道等,经镇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后进行宣传报道。
五、考核考评制度
镇党委、政府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对各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展情况适时督导,对因工作
不细致,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涉黑涉恶案(事)件发生,未造成损失或影响小的对村(社区)书记或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问题突出的对村(社区)书记或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六、责任追究制度
各村(社区)书记,镇级各单位负责人是扫黑除恶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区)干部、镇级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负责人是扫黑除恶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组织、指挥、协调重大黑恶案件协办,镇上不定时到各村(社区)和镇级各单位进行督导,发现镇、村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履职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上报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要依纪依法追责问责,一查到底。
篇八: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
在xxx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和宣传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某某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和宣传推进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同意召开的十分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驻马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和宣传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我县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和宣传等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加压,以推动全县专项斗争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在全县再次营造扫黑除恶宣传的浓厚氛围,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实现平安汝南长治久安。
一、深化制度项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关于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我县下发了《某某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但很多成员单位不知道怎么干、干什么,认为方案有些抽象,不好操作。下面,就落实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的方法、步骤,我讲以下几点具体意见:
(一)认真学习《方案》。《某某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下发各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按照《方案》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组建工作专班。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牵头和配合的制度机制建设工作需要,指定1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抽调本单位若干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文字水平好、熟悉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全力攻坚,切实负起责任。
(三)谋划制度项目。各成员单位专班成立后,要收集我县发出的“三书一函”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防治体系研究报告》附件一、二、三,以及全国裁判文书网上的黑恶案例,并对黑恶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剖析,梳理出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恶腐败及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管理问题等暴露的行业乱象,并对存在的社会乱象,查找原因,逐项进行深入论证,确定或提出应当完善、创建的制度机制名称(项目)。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与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对接,参照市里确定本系统需要治理的内容进行整治。
(四)抓好关键环节。各成员单位确定创建或完善的制度(项目)后,要针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借鉴外单位先进经验包括本系统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安排部署专项整治的落实,创新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对当前已有相关制度规定但不够完善或比较原则的,要研究制度相关补充规定或者具体办法;
对需要将原有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修订的要制定出新制度新办法;
制定原创性制度机制,要努力做到创新与规范并重,实体与程序兼备。
(五)定期上报进展。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尽快研究确定本单位计划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的长效常治制度机制项目,需要其他单位配合和派人加入专班的,要及时进行沟通协商,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
需要其他单位牵头、本单位参与配合的,要积极商请牵头单位认可和同意,并报送有关情况,必要时可提请县扫黑办协调。
按照《某某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于5月25日前,将本单位独立或牵头制定的制度机制名称、配合单位、计划完成时限、责任领导,以及认为应由本单位配合的项目名称和建议牵头单位名单,连同本单位工作专班组建等情况报送县扫黑办行业治理组,但截至今天,大多数单位未报送。这次推进会后,各单位于7月25日前,必须将上述内容上报县扫黑办,以后各成员单位每月在月底前报告一次、每季度后一个月25日前专题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县扫黑办统筹建立项目建设总台账,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县扫黑办十二月底前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评估和优秀项目评选活动,把平时考评(领导重视、组建专班、谋划推进、项目进展等)与年终考评(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评。
二、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在掀宣传新高潮关于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把握好宣传的六个重点1、重点宣传“六清”行动、深挖整治、长效常治等今年收官之年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等,让群众知晓、参与、支持、监督。
2、重点集中宣传三年来扫黑除恶的目标任务、取得成果、基本经验,以及专项斗争带来的新变化等,浓墨重彩、逐步深入,2022年元旦前后形成高潮。
4、重点宣传扫黑除恶的阶段性成果、工作亮点等。
5、重点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要求和责任单位,定期公布各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着力宣传一批“由乱到治”、“有黑变红”的专项整治、长效常治的先进典型。
6、重点宣传扫黑除恶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感人故事和良好风貌,包括政法干警、公安辅警、纪检监察干部等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见义勇为群众等。
(二)抓好宣传的十大重点内容1、开展“扫黑除恶网上集中宣传月”活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要在各自所属网站、新媒体、手机报等媒体上开设“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专版、专栏、专题等,将宣传内容搬到网上,做到“可上尽上、应上尽上”,形成网上“铺天盖地、随处可见”的浓厚氛围,并积极协调其它网站、新媒体共同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时间为6月25日一7月25日。7月
28日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扫黑办宣传组。
2、做好“扫黑除恶全省行”集中采访活动准备工作。按照省、市扫黑办工作安排,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扫黑除恶的举措、成效、亮点、经验等。每个单位选择一个采访点,形成书面材料,7月28日前报县扫黑办宣传组。
3、做好“致敬扫黑英雄”全媒体传播活动准备工作。“致敬扫黑英雄”全媒体传播活动是省扫黑办安排的重要工作,公、检、法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认真选报扫黑除恶英雄人物,各选报1人,并附英雄人物2000字的事迹材料,按程序送有关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县扫黑办宣传组。
4、推进文艺宣传。把扫黑除恶宣传与“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进万家”“快乐星期天”等惠民活动结合起来。同时开展扫黑除恶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对优秀作品在电视上、网络上展播。
5、做好扫黑除恶“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的制作宣传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组织专门团队精心制作、认真落实,及时报送。
6、召开发布会。县扫黑办要认真筹备,适时发布我县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等相关信息。
8、部门联动。全县通讯、气象等部门按职责向县内移动客户端发送扫黑除恶公益宣传短信,把扫黑除恶宣传内容融入到每天发布的天气预报等信息中。
9、开展“扫黑除恶舆情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各单位都要学习、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完善舆情监测、预警、研判、处置、防范措施,认真排查化解扫黑除恶舆情风险隐患。对发生扫黑除恶重大舆情
的地方、单位,要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査找漏洞,整改问题、补齐短板,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0、开展征集活动。各成员单位至少形成1篇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建设为主题的调研;
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12个重点行业要结合案例和行业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形成调研。调研报告报送时间截止到9月28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和宣传工作是今年下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各成员单位务必做到: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迅速把和行动统一到此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政治责任。二是要抓好部署推动。各单位要把“建章立制”、“长效常治”和丰富宣传形式等作为收官之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迅速安排推动。三是强化督导验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时限要求,列好时间表,分阶段指导、督促工作的落实。县扫黑办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暗访、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适时对各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逐项检查核查验收,促进工作实效提升。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坚持一手抓宣传攻势,一手抓长效常治。按照全国扫黑办和省、市提出的近期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努力在9月底拿出“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张“业绩清单”。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严格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好上级精神,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成绩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建设平安汝南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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