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篇(完整文档)

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节日,是野外用火高发时段,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坟烧纸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篇(完整文档)

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1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节日,是野外用火高发时段,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坟烧纸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强化火源的管控,加强值班值守力度,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确保我辖区森林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年3月25日至20**年4月10日。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各村工作队、村“两委”要集中精力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全镇森林防火安全。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制度,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坚决做好风险隐患排查。一是重点区域排查。各村要对重要区域提前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风景旅游点、山林周边、坟山、农土较为集中的林区边沿等,对易发生山火的部位要进行整改,并加大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做到严防死守。二是重点人员排查。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再次进行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和入户走访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通知》、《罗甸县全年野外禁火令》等政策法规,普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四)认真抓好巡查值守工作。各村包保责任人、护林员要时刻进入临战状态,实行佩戴袖套,配备喇叭,在各自辖区内必须每天进行不间断、无死角巡查。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向镇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杜绝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四、组织保障

  (一)镇级力量。镇级共组建3支队伍。一是应急扑火队由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各站所50岁以下的男性干部40余人组成,专门负责发生山火后的扑救工作,要求应急队员在森林防火期24小时待命,通讯要保持畅通,在接到扑火通知时,必须无条件地放下手中一切事务,紧急归队或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听从带队领导的指挥。二是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城管龙坪分局的女同志15人组成,在山火发生后搞好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三是火灾调查组由镇党政办工作员、林业站专业技术人员5人组成,专门负责火灾起因的调查,林木损失的核算以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火灾调查。

  (二)村级力量。各村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扑火队伍,主要由队村工作队、村两委、组长、护林员和村民等组成。要求队员思想作风过硬,身体素质较好,有一定扑火经验,接到救火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在指定地点集中或到达火灾现场。

  五、应急处理措施

  (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接到火警后,各村要迅速组织本村应急扑火队赶赴火灾现场扑救,争分夺秒地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镇应急扑火队赶赴现场扑救。

  (二)在组织扑火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应随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情况。各村在明火扑灭后,必须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彻底消灭隐患,严防死灰复燃。

  (三)当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各有关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火灾现场,并要起先锋突击作用。原则上本村发生火灾时,由本村应急扑火队伍前往扑火第一线扑救,当火情较为严重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邻近村应急扑火队前往支援或调动镇应急扑火队。

  (四)如发生大面积森林火灾,火情危急时,镇*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增援,并由村干部做好接应和带路工作。

  (五)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林业站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火灾原因,向镇森林防指挥部汇报,并为森林*提供破案的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工作队长、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将山头地块包保到人,不留死角死面,实行网格员包保护林员,护林员包保山头地块的联动机制,并要求各村把每个地块名称、包保人员名单报镇林业站。

  (二)强化巡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制度,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带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0854-7611204)报告,确保信息畅通。村级要在重点林区重点路段安排值班值守,对进出山的人员进行逐一的排查登记,杜绝一切火源火种上山。

  (三)强化责任追究。镇各站所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2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乡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3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区20**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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